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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两考期间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公告

转载 通渭小助手2023/06/04 10:53: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通渭助手 3006 阅读 15 评论 356 点赞

2023年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初中毕业暨高中招生考试将分别于6月7日至8日、6月16日至18日进行,高考通渭县考区共设通渭一中、通渭二中、通渭三中3个考点,中考共设通渭一中、通渭二中2个考点。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安静有序的考试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考试期间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高考(6月6日至8日)、中考(6月15日至18日)全天,城区全面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活动。禁止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空气污染。禁止使用伴唱机、乐器进行露天娱乐、室内娱乐、集会或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行为。禁止沿街叫卖和举办以歌舞、播放音乐、高音喇叭等为宣传方式而产生噪音污染的各类促销活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高考、中考期间,城区各KTV、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全部暂停营业。

二、考试期间,6月7日至8日(6月16日至18日),上午8:00至13:00,下午14:00至18:00,进入城区的所有机动车辆禁止鸣号、所有车辆一律减速行驶,考点学校周围有关路段将实行交通管制,具体为:

1、文昌街(南街十字至一中路段)

2、西河桥西口(盛华幼儿园至二中)

3、滨河路中段(西环路丁字至西城路丁字)

4、襄瑞路(生资公司小区路口至交警大队十字)

考点周边严禁乱停乱放各类机动车辆,确保考生赴考和返程道路畅通安全。请广大考生在赴考期间计划好出行方式和出行时间,确保出行安全,以免延误参加考试。

三、各学校和广大家长要引导学生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厂商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QS标识等,选购药品时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严禁购买食用“三无”产品、“五毛食品”、垃圾食品,以及药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标识不全的药品。

四、根据《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所有人员一律不准携带各种发射、接收功能设备(移动电话、耳机等)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请广大家长和考生严格遵守。

五、城区内各饭店、宾馆、餐馆、住宿等服务场所要加强卫生消毒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食品卫生安全。

六、考试期间,严禁任何人借考试之名传播虚假信息。公安部门将从严、从重打击兜售作弊器材、替考和中介招生等涉考违法犯罪行为。

七、考试期间将对影响考点的无线网络采取物理隔断措施,考试结束后恢复,对考点周边单位、居民正常通讯造成的影响,请广大市民理解。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考试期间,不得在考点周边向广大家长和考生发放招生宣传资料,严禁违规招生和“马路招生”。

九、考试期间,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相关部门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举报电话: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5556222

 县教育局 5552767

 县公安局 110

 县住建局 5552841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5556248

 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 5552300

通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通渭县教育局

通渭县公安局

通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通渭分局

2023年6月1日

来源:通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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